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更加重视减贫特别是农村、集中连片和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问题。以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七个部委发布《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为标志和引导,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将金融扶贫纳入扶贫开发战略,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应用金融扶贫政策工具的高超水平,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金融造血扶贫”之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也必将继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发挥作用。
集团扶贫研究团队(中国扶贫研究院张琦教授、社发院程惠霞副教授)梳理我国金融扶贫政策及其实践,铿锵有力地回答了三个学理问题,即:金融是否可以反贫困?金融如何参与反贫困?金融机构如何平衡金融规律、金融风险防范和支持贫困人口创业增收等目标?金融并非富裕人群专有,它具有独特的扶贫功能,是扶贫开发战略不可缺少的构成;金融参与扶贫不仅是应该而且是必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际,回顾金融扶贫政策、经验和问题有益于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更好地发挥金融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减少相对贫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功能,推进“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美好社会”蓝图早日实现。
详情:程惠霞,张琦 著:《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扶贫政策与实践探索:经验、挑战与优化》,北京:北京日报出版社,2021年3月